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线索称中新镇某贸易公司存在违法销售食品的行为,该局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公司进行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仓库有一批预包装食品“面包”用于销售。经查,该公司没有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其行为属于未取得许可从事食品经营的情形。增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对该公司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及涉案食品,并处罚款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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