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家庭服务业调查有序开展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家庭服务业调查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94号)和《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2017年度家庭服务业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穗人社函〔2018〕249号)要求,我市人社部门组织开展2017年度家庭服务业调查相关工作,积极调动全市各级就业服务机构的精锐力量,全面展开对家庭服务业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的普查,并进行信息填写上报。同时,以街道办事处及所属的社区(居委会)为单位,对正在使用和未使用家政服务员的常住居民家庭进行入户问卷抽样调查,深入辖区内家庭服务业企业,对使用家政服务员家庭及家政服务员进行问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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