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穗环(增)法罚〔2022〕30号 | 广州安友汽车有限公司增城分公司 | 未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 当事人主要从事汽车销售和售后维修。经营设备主要有升降机、轮胎动平衡机、调漆房、喷漆房、喷漆枪等,烤漆工艺流程为:车辆登记→车辆维修→钣金修复→脱旧漆→喷漆→烘漆→完工交付,经营过程中产生调漆、喷漆等工序挥发性有机废气,以及生活废水、危险废物等污染物。2022年7月28日我局对当事人未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气排放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检查发现,当事人在正常经营情况下,喷漆作业过程中废气处理设施活性炭未封盖(处于打开状态),喷漆废气经管道收集后从活性炭未封盖处排出外环境,存在废气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废气未能有效处理排出外环境情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 | 罚款人民币6万元。 | 2022/1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