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处罚名称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1 | 穗增环罚〔2021〕130号 | 广州市增城中马汽车空调有限公司 | 未申报登记危险废物 | 2021年9月16日我局对当事人未申报登记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当事人主要从事汽车空调蒸发器生产经营,主要生产设备有气雾阀工艺生产线、缸体缸盖工艺生产线、皮带轮生产线等,气雾阀工艺生产线生产工艺流程为:冲压→注塑→组装→检验→破碎→包装入库;缸体缸盖工艺生产线生产工艺流程为:熔化→压铸→粗加工→精加工→清洗→包装入库;皮带轮生产线生产工艺流程为:开料→加热→锻造→粗加工→冲槽→半精车→精车→包装入库。生产过程产生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污染物。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铝渣属于危险废物,当事人未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 | 罚款人民币10万元 | 2021/12/10 |
2 | 穗增环罚〔2021〕131号 | 广州市王冠娱乐有限公司 | 噪声超标 | 2021年10月26日我局对当事人噪声超标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当事人主要从事娱乐业(酒吧)经营。2021年10月13日我局委托广东恒睿环境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对当事人夜间噪声进行执法监测结果显示,当事人在正常经营情况下,当事人西南边边界外1米噪声修正值为64分贝,超过当事人应执行的《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 |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第三十一条第十二项 | 罚款人民币0.1万元 | 2021/1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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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穗增环罚〔2021〕133号 | 广州市汇悦餐饮文化有限公司 | 噪声超标 | 2021年8月11日我局对当事人噪声超标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当事人主要从事餐饮业(酒吧)经营,经营面积500平方米,设有大厅1个、冰库1个、站台10张、卡座41个、全频音响16套、低音炮14个。营业时产生音乐噪声等污染物。音乐噪声经6层隔音处理:吸音喷涂料、隔音毡、防震龙骨层、吸音棉、隔音板、减震器。2021年8月3日我局委托中科检测技术服务(广州)股份有限公司对当事人夜间噪声进行执法监测结果显示,当事人在正常经营情况下,当事人西面墙外1m处夜间噪声修正值为57LeqdB(A),超过当事人应执行的《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50LeqdB(A)。 |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第三十一条第十二项 | 罚款人民币0.1万元。 | 2021/12/10 |
5 | 穗增环罚〔2021〕134号 | 四川旺德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非道路移动机械未安装污染控制装置 | 2021年8月29日我局对当事人非道路移动机械未安装污染控制装置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当事人主要从事劳务施工,负责力高增城44亩项目(增城区荔湖街三联村)的工程施工。检查时发现,当事人使用4台液压锤桩机施工作业,未安装污染控制装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 | 罚款人民币0.5万元。 | 2021/12/10 |
6 | 穗增环罚〔2021〕135号 | 广东珠江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 | 非道路移动机械未安装污染控制装置 | 2021年9月7日我局对当事人非道路移动机械未安装污染控制装置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当事人主要负责石滩镇129亩住宅项目(增城区石滩镇郑田村南北大道)工程施工。检查时发现,当事人使用3台锤桩机施工作业,未安装污染控制装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 | 罚款人民币0.5万元。 | 2021/12/10 |
7 | 穗增环罚〔2021〕136号 | 广州市蓝石娱乐有限公司 | 噪声超标 | 2021年9月3日我局对当事人噪声超标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当事人从事娱乐业(酒吧)经营。2021年9月3日我局委托广东恒睿环境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对当事人夜间噪声进行执法监测结果显示,当事人在正常经营情况下,当事人西北边边界外1米噪声修正值为62分贝、东北边边界外1米噪声修正值为66分贝,分别超过当事人应执行的《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表1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源边界噪声排放限值夜间时段4类标准、2类标准。 |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第三十一条第十二项 | 罚款人民币0.1万元。 | 2021/12/10 |
8 | 穗增环罚〔2021〕137号 | 广州市增城简庆纸品加工店 | 噪声超标 | 2021年9月25日我局对当事人噪声超标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当事人从事造纸和纸制品业,主要生产设备有啤机、过胶机、印刷机等,生产过程产生废油墨桶、废胶水桶、热塑废气、印刷废气、废油墨液、含油墨废手套抹布、废油墨清洗剂桶、噪声等污染物。2021年9月7日我局委托广东恒睿环境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对当事人厂界噪声进行执法监测结果显示,当事人在正常生产情况下,公司东边界外1米昼间噪声值为74.5分贝、公司北边界外1米昼间噪声值为62.5分贝,均超过当事人应执行的《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2类限值。 |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第三十一条第十二项 | 罚款人民币0.1万元。 | 2021/12/10 |
9 | 穗增环罚〔2021〕138号 | 广州市增城顺吧喝点清吧 | 噪声超标 | 2021年9月24日我局对当事人噪声超标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当事人从事餐饮、清吧经营。2021年9月15日我局委托广州市恒力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对当事人夜间噪声进行执法监测结果显示,当事人在正常经营情况下,当事人门口外1米噪声值为57分贝,超过当事人应执行的《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表1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源边界噪声排放限值夜间时段2类标准。 |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第三十一条第十二项 | 罚款人民币0.1万元。 | 2021/12/10 |
10 | 穗增环罚〔2021〕139号 | 广州市恒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未依法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 2021年9月16日我局对当事人未依法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当事人主要从事混凝土实心砖和混凝土砂浆生产经营,主要生产设备有混凝土实心砖生产线、粉料碎石生产线、混凝土砂浆搅拌生产线等,实心砖生产工艺流程为:原材料→搅拌→成型→自然养护→成品,混凝土砂浆生产工艺流程为:原材料→搅拌→成品,生产过程产生生活污水、粉尘、噪声等污染物。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第56项目类别要求,属于编制环境影响文件并需报审批范畴。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在未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于2021年7月擅自建设上述项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 罚款人民币4.5万元。 | 2021/12/10 |
11 | 穗增环罚〔2021〕140号 | 增城市伟利纸品包装有限公司 | 虚报、瞒报、拒报、屡次迟报或者伪造、篡改环境统计资料 | 2021年9月29日我局对当事人虚报、瞒报、拒报、屡次迟报或者伪造、篡改环境统计资料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当事人主要从事纸箱生产经营,主要生产设备有印刷机、打钉机、切割机等,生产工艺流程为纸板→分割→印刷→切割→装订→包装→成品,生产过程中产生清洗废水、噪声等污染物。检查时发现,当事人2020年度环境统计年报数据二氧化硫年排放量为11.968吨,实际2020年度二氧化硫年排放量为0.34吨,当事人未如实提供环境统计资料,存在虚报环境统计资料情况。 |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四项 | 罚款人民币1.8万元。 | 2021/12/10 |
12 | 穗增环罚〔2021〕141号 | 广东颖俊贸易有限公司 | 固体废物管理不规范 | 2021年9月26日我局对当事人固体废物管理不规范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当事人主要从事汽车销售与维修,主要生产设备有全车故障电脑检测仪(日野)、X-431PRO专家版诊断仪、自动变速器清洗/换机油、钻台、二氧化碳焊机、充电机、维修空调真空泵、电焊机、氧悍、波箱拆装顶架、台式砂轮机、吸尘器、汽车维修电脑管理系统1套、切割机355mm、多功能冲铆机、避震弹簧拆裝机、废气检测仪、气门座硬质合金铰刀等。车辆维修流程为:故障车辆→检查故障情况→维修→复检→交车,发动机维修流程:故障发动机→放机油(冷却液)→拆解→检修→清洗→发动机装配→装车,经营过程产生发动机清洗液、废机油、废机油格、含油废抹布和废机油桶等污染物。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现场未有效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未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进行贮存。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二款 | 罚款人民币10万元。 | 2021/12/10 |
13 | 穗增环罚〔2021〕142号 | 广州牛奋养殖有限公司 | 固体废物管理不规范 | 2021年8月31日我局对当事人固体废物管理不规范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当事人主要从事肉牛养殖,占地面积约20亩,含牛栏13个,肉牛存栏量约230头,年出栏量约160头。养殖过程产生牛粪、清洗牛栏污水、养殖废气等污染物。检查时发现,养殖场清洗污水和下雨时雨水冲刷露天牛栏内牛粪产生的含牛粪雨水直接流至雨水渠,再排出外环境;晒牛粪场地,下雨时产生的含牛粪雨水经管道直接排出外环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七条 | 罚款人民币4万元。 | 2021/12/10 |
14 | 穗增环罚〔2021〕143号 | 广州市增城致晟家具装饰工程部 | 位于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 | 当事人主要从事木材加工(办公用具)生产经营,于2020年4月投入生产至今。主要生产设备有:开料机、液压机、电脑锯、封边机、转床等。生产工艺流程:开料→电脑锯→封边→组装→成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有机废气、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废边角料、废空包装桶、油漆桶、油漆渣、生产噪声等污染物。2021年8月26日,我局执法检查发现,该项目位于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 | 罚款人民币15万元。 | 2021/12/10 |
15 | 穗增环罚〔2021〕144号 | 华邦智造(广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逃避监管排放水污染物 | 2021年9月3日我局对当事人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当事人主要从事护衣留香珠生产经营,主要生产设备有均质搅拌罐、搅拌罐、包装流水线、留香珠生产线、洗衣液生产线等,生产工艺流程:称料→加热→冷却成型→包装→入库。生产过程产生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等污染物。检查时发现,2021年8月31日当事人在正常生产情况下,生产过程产生的生产废水,贮存在收集池时出现溢流,排出外环境,对附近河涌水质造成一定影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 | 罚款人民币10万元。 | 2021/12/10 |
16 | 穗增环罚〔2021〕145号 | 广州市增城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设实验学校 | 逃避监管排放水污染物 | 2021年9月14日我局对当事人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当事人主要从事全日制小学、初中教学,设有综合楼、教学楼、学生宿舍、学术交流中心等,开展教育教学过程中产生生活污水等污染物。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在正常开展教育教学情况下,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闲置未运行,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出外环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 | 罚款人民币30万元。 | 2021/12/10 |
17 | 穗增环罚〔2021〕146号 | 广州市东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超标排放水污染物 | 2021年9月26日和27日我局对当事人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当事人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负责金地香山湖、金地公园上城两个小区生活污水管理运营。2021年9月16日我局委托广东信一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当事人金地香山湖回用池、公园上城污水处理站排水口进行监测结果显示,金地香山湖回用池悬浮物浓度为15mg/L,公园上城污水处理站排水口氨氮12.2mg/L、总磷3.85mg/L、悬浮物24mg/L、总氮43.4mg/L,均超过当事人应执行的《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 18921-2019)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严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 | 罚款人民币20万元。 | 2021/12/10 |
18 | 穗增环罚〔2021〕147号 | 广州丽悦香精香料有限公司 | 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 | 2021年9月23日我局对当事人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当事人主要从事食品香精和日用香精生产经营,主要生产设备有混合罐、搅拌罐、粉末混合机、灌装机等,生产工艺流程为:原材料→配料→搅拌→静置→检验→包装→成品,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气、废水等污染物。2021年9月22日我局委托广东信一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当事人有组织废气进行执法监测结果显示,当事人在正常生产情况下,车间废气排放口(FQ-20095-03)臭气浓度最大值为7328,车间废气排放口(FQ-20095-04)臭气浓度最大值为9772,均超过当事人应执行的《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 | 罚款人民币15万元。 | 2021/1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