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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区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移送情况(2021年6月份)

2021-07-12   来源: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区分局 字号

序号

移送单位

移送

时间

涉案

当事人

简要案情

环保部门实施行政处罚情况

移送理由

接受移送司法机关

是否

受理

备注

1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

2021年6月6日

尚未掌握

在增城区朱村街凤岗村西福河燕岗桥北面周边,约有5亩地块被非法倾倒填埋固体废物,填埋深度0.9至5.3米不等,填埋量约为7154吨,固体废物主要呈黑色、灰黑色及有气味性状,并掺杂碎步、废塑料袋等。

根据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现场核查出具的环境损害初步鉴定评估意见显示,非法倾倒的固体废物涉嫌含有“有毒物质”或“其他有害物质”(具体情况需进一步鉴定分析得出)。经初步核算,倾倒行为可能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损失三十万以上(包括污染损害评估、检测、处置转移清理、生态修复等费用,最终以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报告为准)。

暂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和《最商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九项规定该行为已游嫌触犯环境污染犯罪,需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

是(线索移交)

2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

2021年6月25日

尚未掌握

增城区仙村镇广园快线仙村出口与花莞高速交接处桥底地块,被非法倾倒危险废物(废油墨桶、废抹布、废油漆渣)约30立方米,倾倒量约10.56吨(52袋),现场未发现有涉事车辆和可疑人员。

暂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项规定,该行为已构成严重污染环境,涉嫌触犯污染环境罪,需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

是(线索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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