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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区环保局2017年第二季度行政处罚情况

2017-07-12   来源:本网 字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名称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增环罚〔2017〕105号 涉嫌大气污染 当事人从事牛仔服装洗水(含工艺)。2017年3月1日我局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喷马骝工艺车间”没有配套建设污染物治理相应的净化装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喷马骝废气等恶臭气体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八款 增城市沙浦镇中华洗漂厂 1.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2.罚款人民币6万元。
2017/04/07
增环罚〔2017〕106号 涉嫌违反“三同时”制度 当事人从事汽车销售、维修经营。在未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防治设施竣工验收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建设上述项目,并于2012年4月投入经营。经营过程中产生油漆废气等污染物,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受到群众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广州市安骅骅新汽车务有限公司新塘分公司 1.停止该项目的生产或者使用;
2.处罚款人民币4万元。
2017/04/07
增环罚〔2017〕107号 涉嫌违反“三同时”制度 当事人从事汽车销售、维修经营。2012年已取得环评审批(增环评〔2012〕169号),但在未依法完善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防治设施竣工验收手续情况下,2010年10月投入经营至今。经营过程中产生油漆废气等污染物,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受到群众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广州市锦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1.停止该项目的生产或者使用;
2.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
2017/04/07
增环罚〔2017〕108号 涉嫌违反“三同时”制度 当事人从事木楼梯扶手加工生产,在未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防治设施竣工验收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建设上述项目,并于2017年7月投入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天那水气味等污染物,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受到群众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广州市增城诺森楼梯扶手经营部 1.停止该项目的生产或者使用;
2.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
2017/04/07
增环罚〔2017〕109号 涉嫌违反“三同时”制度 当事人从事沥青混凝土生产。在未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防治设施竣工验收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建设上述项目,并于2009年11月投入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沥青气味等污染物,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受到群众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广东冠虹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1.停止该项目的生产或者使用;
2.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
2017/04/07
增环罚〔2017〕110号 涉嫌违反“三同时”制度 当事人从事石材加工和销售。在未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防治设施竣工验收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建设上述项目,并于2011年4月投入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噪声、废水等污染物,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受到群众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广州市增城保用商店 1.停止该项目的生产或者使用;
2.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
2017/04/07
增环罚〔2017〕111号 涉嫌违反“三同时”制度 当事人从事纺织服装、服饰业生产经营。在未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防治设施竣工验收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建设上述项目,并于2015年8月投入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印刷废气、废水等污染物,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受到群众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广州市增城永标服装加工厂 1.停止该项目的生产或者使用;
2.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
2017/04/07
增环罚〔2017〕112号 涉嫌违反“三同时”制度 当事人从事塑胶料制品(摩托车外壳喷漆)。在未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防治设施竣工验收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建设上述项目,并于2015年7月投入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油漆废气等污染物,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受到群众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广州市增城钰彦霖塑料制品加工厂 1.停止该项目的生产或者使用;
2.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
2017/04/07
增环罚〔2017〕113号 涉嫌违反“三同时”制度 当事人从事水泥砖加工生产。在未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防治设施竣工验收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建设上述项目,并于2015年2月投入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噪声、粉尘等污染物,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受到群众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广州源合建材有限公司 1.停止该项目的生产或者使用;
2.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
2017/04/07
增环罚〔2017〕114号 涉嫌违反“三同时”制度 当事人从事水乳胶加工生产。在未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防治设施竣工验收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建设上述行吗,并于2016年7月投入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清洗废水等污染物,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受到群众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广州市溢威涂料有限公司 1.停止该项目的生产或者使用;
2.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
2017/04/07
增环罚〔2017〕115号 涉嫌无证排污 当事人主要从事食品制造业(生产南乳)。该项目经我局环评审批同意建设(增府环管控字〔1993〕011号)和环保竣工验(增府环管影字〔1993〕010号),但在未依法领取排污许可证的情况下,向外环境排放废水、废气等污染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广东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广东省增城市副食厂 1.停止排放污染物;
2.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
2017/04/10
增环罚〔2017〕116号 涉嫌违反“三同时”制度 当事人从事金属制品加工生产。在未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防治设施竣工验收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建设上述项目,并于2014年10月投入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喷漆烤漆废气、生活废水等污染物,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受到群众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广州巨向五金有限公司 1.停止该项目的生产或者使用;
2.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
2017/04/18
增环罚〔2017〕117号 涉嫌违反“三同时”制度 当事人从事豆制食品加工生产。在未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防治设施竣工验收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建设上述项目,并于2015年6月投入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锅炉废气、清洗废水等污染物,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受到群众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广州市成味食品有限公司 1.停止该项目的生产或者使用;
2.处罚款人民币4万元。
2017/04/18
增环罚〔2017〕118号 涉嫌大气污染 当事人从事豆制食品加工生产。2017年2月23日我局执法检查发现,该企业在正常生产情况下,在用1吨/时、4吨/时2台燃生物质锅炉以燃煤作为燃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二款 广州市成味食品有限公司 1.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2.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
2017/04/18
增环罚〔2017〕119号 涉嫌违反“三同时”制度 当事人从事牛仔织布生产。在未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防治设施竣工验收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建设上述项目,并于2010年7月投入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噪声、棉尘等污染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广州市鸿基纺织品有限公司 1.停止该项目的生产或者使用;
2.处罚款人民币4万元。
2017/04/18
增环罚〔2017〕120号 涉嫌违反“三同时”制度 当事人从事塑料胶粒加工生产。在未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防治设施竣工验收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建设上述项目,并于2015年8月投入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塑胶废气等污染物,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受到群众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广州市中海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1.停止该项目的生产或者使用;
2.处罚款人民币4万元。
2017/04/18
增环罚〔2017〕121号 涉嫌违反环评和“三同时”制度 当事人从事塑料胶粒加工生产。在未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防治设施竣工验收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建设上述项目,并于2015年8月投入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塑胶废气等污染物,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受到群众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广州中洲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1.停止该项目的生产或者使用;
2.处罚款人民币7万元。
2017/04/18
增环罚〔2017〕122号 涉嫌违反“三同时”制度 当事人从事牛仔织布生产。该项目2003年经我局环评审批(增环建〔2003〕343号),但在未依法办理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防治设施竣工验收手续的情况下,于2004年10月投入生产至今。生产过程中产生噪声、棉尘等污染物,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受到群众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广州市盈川纺织有限公司 1.停止该项目的生产或者使用;
2.处罚款人民币4万元。
2017/04/18
增环罚〔2017〕123号 涉嫌违反“三同时”制度 当事人从事塑料制品加工生产。在未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防治设施竣工验收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建设上述项目,并于2015年8月投入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塑胶废气等污染物,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受到群众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广州市增城益州胶袋厂 1.停止该项目的生产或者使用;
2.处罚款人民币4万元。
2017/04/18
增环罚〔2017〕124号 涉嫌违反“三同时”制度 当事人从事浆纱绳染生产经营。2012年已取得环评审批(增环评〔2012〕207号),但在未依法完善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防治设施竣工验收手续情况下投入生产经营至今。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广州市濠俊服装洗染有限公司 1.停止该项目的生产或者使用;
2.处罚款人民币6万元。
2017/04/18
增环罚〔2017〕125号 涉嫌大气污染 当事人从事浆纱绳染生产经营。2017年3月15日我局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浆纱绳染车间”没有配套建设污染物治理相应的净化装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浆染废气等恶臭气体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八款 广州市濠俊服装洗染有限公司 1.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期2017年4月30日前完成整改;
2.罚款人民币8万元。
2017/04/18
增环罚〔2017〕126号 涉嫌违反“三同时”制度 当事人从事木材加工生产。在未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防治设施竣工验收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建设上述项目,并于2012年6月投入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锅炉废气等污染物,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受到群众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广州市业鑫木业有限公司 1.停止该项目的生产或者使用;
2.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
2017/04/18
增环罚〔2017〕127号 涉嫌大气污染 当事人从事木材加工生产。2017年3月17日我局执法检查发现,该企业在正常生产情况下,在用8吨/时燃生物质锅炉直接以锯末屑作为燃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二款 广州市业鑫木业有限公司 1.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2.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
2017/04/18
增环罚〔2017〕128号 涉嫌违反“三同时”制度 当事人从事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2017年4月1日我局执法检查发现,由该企业开发建设的敏捷绿湖首府第六期项目(占地面积128000.33平方米、拟建设面积554361平方米),在未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情况下,擅自于2015年开始开工建设,并已建成2栋(分别为19层和6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七十二条 广州育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立即停止该项目建设;
2.处罚款人民币20万元。
2017/04/18
增环罚〔2017〕129号 涉嫌违反“三同时”制度 当事人从事货架金属制品生产。在未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防治设施竣工验收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建设上述项目并投入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噪声、废水等污染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广州旭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1.停止该项目的生产或者使用;
2.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
2017/04/18
增环罚〔2017〕130号 涉嫌违反“三同时”制度 当事人从事五金模具加工生产。在未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防治设施竣工验收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建设上述项目,并于2000年1月投入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熔铝废气、机械噪声等污染物,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受到群众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增城市科密电子有限公司 1.停止该项目的生产或者使用;
2.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
2017/04/18
增环罚〔2017〕131号 涉嫌违反“三同时”制度 当事人从事浆纱、洗水和丝光生产经营。2012年已取得环评审批(增环评〔2012〕206号),但在未依法完善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防治设施竣工验收手续情况下投入生产经营至今。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广州市创豪纺织洗涤印染有限公司 1.停止该项目的生产或者使用;
2.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
2017/04/18
增环罚〔2017〕132号 涉嫌大气污染 当事人从事浆纱、洗水和丝光生产经营。2017年3月15日我局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浆染和丝光车间”没有配套建设污染物治理相应的净化装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浆染废气等恶臭气体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八款 广州市创豪纺织洗涤印染有限公司 1.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期2017年4月30日前完成整改;
2.罚款人民币4万元。
2017/04/18
增环罚〔2017〕133号 涉嫌大气污染 当事人从事浆纱和牛仔服装洗水生产经营。2017年3月15日我局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浆染和洗水车间”没有配套建设污染物治理相应的净化装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浆染废气等恶臭气体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八款 广州昌顺纺织有限公司 1.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2.罚款人民币4万元。
2017/05/10
增环罚〔2017〕134号 涉嫌违反“三同时”制度 当事人从事浆纱和牛仔服装洗水生产经营。2012年已取得环评审批(增环评〔2012〕208号),但在未依法完善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防治设施竣工验收手续情况下投入生产经营至今。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广州昌顺纺织有限公司 1.停止该项目的生产或者使用;
2.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
2017/05/10
增环罚〔2017〕135号 涉嫌违反“三同时”制度 当事人从事生猪养殖经营。2014年取得环评审批(增环评〔2014〕17号),但在未依法完善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防治设施竣工验收手续情况下,投入使用经营至今。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 广州一衣口田生态养猪有限公司 1.限期3个月办理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手续;
2.处罚款人民币7万元。
2017/05/10
增环罚〔2017〕136号 涉嫌违反“三同时”制度 当事人从事生猪养殖经营。2013年取得环评审批(增环评〔2013〕14号),但在未依法完善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防治设施竣工验收手续情况下,投入使用经营至今。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 广州德盛现代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1.限期3个月办理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手续;
2.处罚款人民币7万元。
2017/05/10
增环罚〔2017〕137号 涉嫌违反“三同时”制度 当事人从事家具制造生产。在未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防治设施竣工验收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建设上述项目,并于2009年11月投入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喷漆废气和噪声等污染物,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受到群众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广州市增城湘隆家具厂 1.停止该项目生产或者使用;
2.处罚款人民币4万元。
2017/05/19
增环罚〔2017〕138号 涉嫌违反“三同时”制度 当事人从事汽车空调压缩机加工生产。在未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防治设施竣工验收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建设上述项目,并于2014年11月投入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打磨粉尘、噪声等污染物,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受到群众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广州市增城达杰汽车空调压缩机加工部 1.停止该项目生产或者使用;
2.处罚款人民币4万元。
2017/05/19
增环罚〔2017〕139号 涉嫌违反“三同时”制度 当事人从事摩托车配件喷漆生产经营。在未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防治设施竣工验收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建设上述项目,并于2010年7月投入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喷漆废气等污染物,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受到群众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广州市增城汇旭五金加工厂 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 2017/05/19
增环罚〔2017〕140号 涉嫌水污染 当事人从事蔬菜腌制加工生产。2017年3月14日我局执法检查发现,该项目未配套建设水污染治理设施,于2005年投入生产至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清洗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流入永和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一条 增城市沙埔镇德胜农场有限公司 1.停止该项目生产或使用;
2.处罚款人民币8万元。
2017/05/19
增环罚〔2017〕141号 涉嫌违反“三同时”制度 当事人从事织布和制衣生产经营。2006年取得环评审批(增环影〔2006〕199号),但在未依法完善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防治设施竣工验收手续情况下投入生产经营至今。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广州市骏展纺织制衣有限公司 1.停止该项目生产或者使用;
2.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
2017/05/19
增环罚〔2017〕142号 涉嫌无证排污 当事人从事生猪屠宰。2017年3月21日我局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在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情况下,向外界排放屠宰废水、噪声等污染物(检查时企业出示了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编号4401832011090005,有效期至2012年9月3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广东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广州市派潭肉食品有限公司 1.停止排放污染物;
2.处罚款人民币6万元。
2017/05/19
增环罚〔2017〕143号 涉嫌违反“三同时”制度 当事人从事洗涤、印花、染整生产经营。2017年4月1日我局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在未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防治设施竣工验收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建设上述项目,并于2014年11月投入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工艺废气等污染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广州市科顺洗涤有限公司 1.停止该项目生产或者使用;
2.处罚款人民币7万元。
2017/06/05
增环罚〔2017〕144号 涉嫌违反“三同时”制度 当事人从事猪用饲料加工生产。2017年4月6日我局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在未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防治设施竣工验收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建设上述项目,并于2011年1月投入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清洗废水、废气、粉尘、机械噪声等污染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广州市增城枝兴饲料店 1.停止该项目生产或者使用;
2.处罚款人民币4万元。
2017/06/16
增环罚〔2017〕145号 涉嫌违反“三同时”制度 当事人从事五金制品(拉链头、箱包配件)加工生产。2017年3月22日我局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在未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防治设施竣工验收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建设上述项目,并于2009年5月投入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生活废水、机械噪声等污染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广州泓亮五金有限公司 1.停止该项目生产或者使用;
2.处罚款人民币4万元。
2017/06/16
增环罚〔2017〕146号 涉嫌水污染 当事人从事餐饮业经营。2017年5月10日我局执法检查发现,该餐饮店未配套建设水污染治理设施,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餐厨废水经过隔油隔渣池简单处理后,流经下水道排入增江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一条 广州市增城国菜鱼羊鲜饭店 1.停止该项目生产或使用;
2.处罚款人民币10万元。
2017/06/16
增环罚〔2017〕147号 涉嫌水污染 当事人从事餐饮业经营。2017年5月10日我局执法检查发现,该餐饮店未配套建设水污染治理设施,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餐厨废水经过隔油隔渣池简单处理后,流经下水道排入增江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一条 广州市增城珍珠江美食农庄 1.停止该项目生产或使用;
2.处罚款人民币10万元。
2017/06/16
增环罚〔2017〕148号 涉嫌水污染 当事人从事餐饮业经营。2017年5月10日我局执法检查发现,该餐饮店未配套建设水污染治理设施,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餐厨废水经过隔油隔渣池简单处理后,流经下水道排入增江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一条 广州市增城金穗农家乐美食店 1.停止该项目生产或使用;
2.处罚款人民币10万元。
2017/06/16
增环罚〔2017〕149号 涉嫌水污染 当事人从事餐饮业经营。2017年5月10日我局执法检查发现,该餐饮店未配套建设水污染治理设施,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餐厨废水经过隔油隔渣池简单处理后,流经下水道排入增江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一条 广州市增城明苑河鲜食店 1.停止该项目生产或使用;
2.处罚款人民币10万元。
2017/06/16
增环罚〔2017〕150号 涉嫌违反“三同时”制度 当事人从事批发业(生产尼龙粉,汽车配件用)。2017年4月11日我局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在未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防治设施竣工验收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建设上述项目,并于2012年4月投入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清洗废水、机械噪声等污染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广州鸿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停止该项目生产或者使用;
2.处罚款人民币4万元。
2017/06/16
增环罚〔2017〕151号 涉嫌违反“三同时”制度 当事人从事洗水、染线和印花生产经营。2017年5月3日我局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在未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防治设施竣工验收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建设上述项目并投入生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广州市同亿洗漂有限公司 1.停止该项目生产或者使用;
2.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
2017/06/16
增环罚〔2017〕152号 涉嫌违反“三同时”制度 当事人从事硅胶电极片加工生产。2017年3月22日我局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在未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防治设施竣工验收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建设上述项目,并于2017年3月投入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生活废水、机械噪声等污染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广州市增城三川橡胶制品厂 1.停止该项目生产或者使用;
2.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
2017/06/16
增环罚〔2017〕153号 涉嫌违反“三同时”制度 当事人从事石英砂加工。2017年4月24日我局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在未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防治设施竣工验收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建设上述项目,并于2016年5月投入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等污染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广州市文福建材有限公司 1.停止该项目生产或者使用;
2.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
2017/06/16
增环罚〔2017〕154号 涉嫌违反“三同时”制度 当事人从事非金属矿物制品业。2017年4月24日我局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在未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防治设施竣工验收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建设上述项目,并于2010年5月投入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生产废水、机械噪声等污染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广州信和预拌混凝土有限公司 1.停止该项目生产或者使用;
2.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
2017/06/16
增环罚〔2017〕155号 涉嫌违反“三同时”制度 当事人从事五金制品(高尔夫球头)加工生产。2017年4月6日我局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在未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防治设施竣工验收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建设上述项目,并于2012年1月投入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清洗废水、喷漆废气、机械噪声等污染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广州市增城百汇鑫五金加工厂 1.停止该项目生产或者使用;
2.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
2017/06/16
增环罚〔2017〕156号 涉嫌违反“三同时”制度 当事人从事咖啡壶、电热水壶、电动搅拌机等小家电加工生产。2017年4月10日我局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在未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防治设施竣工验收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建设上述项目,并于2007年6月投入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生活废水、注塑废气、焊接废气、机械噪声等污染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广州市兆利电器实业有限公司 1.停止该项目生产或者使用;
2.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
2017/06/16
增环罚〔2017〕157号 涉嫌大气污染 当事人从事食品加工生产。2017年4月14日我局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在正常生产情况下,在用2吨/时燃生物质锅炉(编号锅粤AWB759)仍使用煤炭作为燃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二款 广州生旺食品有限公司 1.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2.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
2017/06/16
增环罚〔2017〕158号 涉嫌违反“三同时”制度 当事人从事镍氢扣式电池加工生产。2017年4月17日我局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在未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防治设施竣工验收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建设上述项目,并于2006年8月投入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清洗废水、溶剂气味、噪声等污染物,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受到群众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广州市真明电池有限公司 1.停止该项目生产或者使用;
2.处罚款人民币6万元。
2017/06/16
增环罚〔2017〕159号 涉嫌违反“三同时”制度 当事人从事牛仔布加工生产。2017年3月29日我局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在未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防治设施竣工验收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建设上述项目,并于2008年12月投入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噪声、棉尘等污染物,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受到群众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广州市金禾纺织品有限公司 1.停止该项目生产或者使用;
2.处罚款人民币6万元。
2017/06/16
增环罚〔2017〕160号 涉嫌违反“三同时”制度 当事人从事通用设备制造业。2017年5月4日我局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在未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防治设施竣工验收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建设上述项目,并于2014年9月投入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喷漆废气、机械噪声等污染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广州市增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1.停止该项目生产或者使用;
2.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
2017/06/16
增环罚〔2017〕161号 涉嫌违反“三同时”制度 当事人从事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纸张印刷)。2017年4月21日我局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在未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防治设施竣工验收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建设上述项目,并于2017年3月投入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油墨气味、清洗废水、危险废物、机械噪声等污染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广州一龙印刷有限公司 1.停止该项目生产或者使用;
2.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
2017/06/16
增环罚〔2017〕162号 涉嫌水污染 当事人从事农副食品加工业(猪牛屠宰)。2017年4月21日我局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未配套建设水污染治理设施,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屠宰废水经沉淀池简单处理后排出场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一条 增城市新塘镇牲畜批发屠宰场 1.停止该项目生产或者使用;
2.处罚款人民币7万元。
2017/06/16
增环罚〔2017〕163号 涉嫌违反“三同时”制度 当事人从事纺织服装、服饰业(服装制衣加工)。2017年5月5日我局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在未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防治设施竣工验收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建设上述项目,并于2013年5月投入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生活污水、机械噪声等污染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广州市增城兴业制衣厂 1.停止该项目生产或者使用;
2.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
2017/06/16
增环罚〔2017〕164号 涉嫌违反“三同时”制度 当事人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制(印刷品加工)。2017年5月5日我局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在未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防治设施竣工验收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建设上述项目,并于2002年1月投入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清洗废水、生活污水、机械噪声等污染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增城市荔城城稳印刷厂 1.停止该项目生产或者使用;
2.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
2017/06/16
增环罚〔2017〕165号 涉嫌违反“三同时”制度 当事人从事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润滑油调配加工、五金加工)。2017年5月5日我局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办理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批准文号[1999]43号),在未依法办理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防治设施竣工验收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建设上述项目,并于1999年4月投入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生活污水、机械噪声等污染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增城市宝盈润滑油有限公司 1.停止该项目生产或者使用;
2.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
2017/06/16
增环罚〔2017〕166号 涉嫌违反“三同时”制度 当事人从事金属制品业(五金加工)。2017年5月5日我局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在未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防治设施竣工验收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建设上述项目,并于2009年7月投入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生活污水、机械噪声等污染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广州市增城建华五金厂 1.停止该项目生产或者使用;
2.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
2017/06/16
增环罚〔2017〕167号 涉嫌违反“三同时”制度 当事人从事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印刷品加工)。2017年5月5日我局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在未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防治设施竣工验收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建设上述项目,并于1986年10月投入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生活污水、机械噪声等污染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增城市荔城永生印刷厂 1.停止该项目生产或者使用;
2.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
2017/06/16
增环罚〔2017〕168号 涉嫌违反“三同时”制度 当事人从事其他制造业(生产帐篷)。2017年5月5日我局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在未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防治设施竣工验收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建设上述项目,并于2009年5月投入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油漆气味、机械噪声等污染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广州南宇帐篷有限公司 1.停止该项目生产或者使用;
2.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
2017/06/16
增环罚〔2017〕169号 涉嫌违反“三同时”制度 当事人从事家具制造业(生产家具)。2017年5月5日我局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在未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防治设施竣工验收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建设上述项目,并于2005年4月投入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生活污水、机械噪声等污染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广州市增城勇业家具厂 1.停止该项目生产或者使用;
2.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
2017/06/16
增环罚〔2017〕170号 涉嫌违反“三同时”制度 当事人从事油脂加工生产。2017年4月13日我局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在未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防治设施竣工验收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建设上述项目并投入生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广州市联宝油脂有限公司 1.停止该项目生产或者使用;
2.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
2017/06/16
增环罚〔2017〕171号 涉嫌大气污染 当事人从事纺织业生产经营。2017年4月11日我局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在正常生产情况下,在用4吨/时燃生物质锅炉使用废弃建筑木板作为燃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二款 广州市百应静电植绒有限公司 1.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2.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
2017/06/16
增环罚〔2017〕172号 涉嫌违反“三同时”制度 当事人从事有色金属冶炼和压铸加工生产。2017年4月10日我局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在未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防治设施竣工验收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建设上述项目,并于2013年9月投入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熔炉废气、粉尘等污染物,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受到群众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广州嘉和铝合金铸造有公司 1.停止该项目生产或者使用;
2.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
2017/06/16
增环罚〔2017〕173号 涉嫌违反“三同时”制度 当事人从事加工、批发、零售塑料制品(塑料注塑)。2017年3月28日我局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在未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防治设施竣工验收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建设上述项目,并于2012年投入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注塑废气、清洗塑料胶粒废水等污染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广州市增城新队塑料加工厂 1.停止该项目生产或者使用;
2.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
2017/06/16
增环罚〔2017〕174号 涉嫌违反“三同时”制度 当事人从事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纸张印刷)生产经营。2017年4月21日我局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在未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防治设施竣工验收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建设上述项目,并于2013年4月投入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油墨气味、清洗废水、危险废物、机械噪声等污染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广州市新怡印务有限公司 1.停止该项目生产或者使用;
2.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
2017/06/16
增环罚〔2017〕175号 涉嫌违反“三同时”制度 当事人从事橡胶和塑料制品加工生产。2017年4月11日我局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在未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防治设施竣工验收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建设上述项目,并于2006年5月投入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生活废水、泡沫切割废气等污染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广州市珑丰泡沫制品有限公司 1.停止该项目生产或者使用;
2.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
2017/06/16
增环罚〔2017〕176号 涉嫌水污染 当事人从事餐饮业经营。2017年5月8日我局执法检查发现,该餐饮店未配套建设水污染治理设施,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餐厨废水经过隔油隔渣池简单处理后,流经下水道排入增江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一条 广州市增城荔城街聚贵福美食店 1.停止该项目生产或者使用;
2.处罚款人民币10万元。
2017/06/16
增环罚〔2017〕177号 涉嫌水污染 当事人从事餐饮业经营。2017年5月5日我局执法检查发现,该餐饮店未配套建设水污染治理设施,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餐厨废水经过隔油隔渣池简单处理后,流经下水道排入增江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一条 增城市荔城何屋利民饭店 1.停止该项目生产或者使用;
2.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
2017/06/16
增环罚〔2017〕178号 涉嫌水污染 当事人从事餐饮业经营。2017年5月10日我局执法检查发现,该餐饮店未配套建设水污染治理设施,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餐厨废水经过隔油隔渣池简单处理后,流经下水道排入增江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一条 广州市增城江景餐厅 1.停止该项目生产或者使用;
2.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
2017/06/16
增环罚〔2017〕179号 涉嫌大气污染 当事人从事牛仔服装洗水(含工艺)生产经营。2017年5月4日我局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喷马骝工艺车间”没有配套建设污染物治理相应的净化装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喷马骝废气等恶臭气体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八款 增城市沙浦镇中华洗漂厂 1.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2.罚款人民币6万元。
2017/06/16
增环罚〔2017〕180号 涉嫌水污染 当事人从事餐饮业经营。2017年5月18日我局执法检查发现,该餐饮店未配套建设水污染治理设施,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餐厨废水经隔油、隔渣池简单处理后,流经附近洪渠排入永和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一条 广州市增城百虾园餐馆 1.停止该项目生产或者使用;
2.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
2017/06/16
增环罚〔2017〕181号 涉嫌水污染 当事人从事餐饮业经营。2017年5月18日我局执法检查发现,该餐饮店未配套建设水污染治理设施,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餐厨废水经隔油、隔渣池简单处理后,流经附近洪渠排入永和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一条 广州市增城福立志餐厅 1.停止该项目生产或者使用;
2.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
2017/06/16
增环罚〔2017〕182号 涉嫌水污染 当事人从事餐饮业经营。2017年5月18日我局执法检查发现,该餐饮店未配套建设水污染治理设施,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餐厨废水经隔油、隔渣池简单处理后,流经附近洪渠排入永和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一条 广州市增城智顺小食店 1.停止该项目生产或者使用;
2.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
2017/06/16
增环罚〔2017〕183号 涉嫌水污染 当事人从事餐饮业经营。2017年5月19日我局执法检查发现,该餐饮店未配套建设水污染治理设施,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餐厨废水经隔油、隔渣池简单处理后,流经附近洪渠排入永和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一条 广州市增城食餐好餐厅 1.停止该项目生产或者使用;
2.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
2017/06/16
增环罚〔2017〕184号 涉嫌水污染 当事人从事餐饮业经营。2017年5月19日我局执法检查发现,该餐饮店未配套建设水污染治理设施,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餐厨废水经隔油、隔渣池简单处理后,流经附近洪渠排入永和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一条 广州市增城张仔餐馆 1.停止该项目生产或者使用;
2.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
2017/06/16
增环罚〔2017〕185号 涉嫌水污染 当事人主要从事餐饮业。2017年5月19日我局执法检查发现,该餐饮店未配套建设水污染治理设施,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餐厨废水经隔油、隔渣池简单处理后,流经附近洪渠排入永和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一条 广州市增城本盛餐厅 1.停止该项目生产或者使用;
2.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
2017/06/16
增环罚〔2017〕186号 涉嫌水污染 当事人主要从事餐饮服务业。2017年5月18日我局执法检查发现,该餐饮店未配套建设水污染治理设施,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餐厨废水经隔油、隔渣池简单处理后,流经附近洪渠排入永和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一条 广州市增城楚风酒楼 1.停止该项目生产或者使用;
2.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
2017/06/16
增环罚〔2017〕187号 涉嫌水污染 当事人主要从事餐饮服务业。2017年5月18日我局执法检查发现,该餐饮店未配套建设水污染治理设施,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餐厨废水经隔油、隔渣池简单处理后,流经附近洪渠排入永和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一条 广州市增城湛洋海鲜餐厅 1.停止该项目生产或者使用;
2.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
2017/06/16
增环罚〔2017〕188号 涉嫌水污染 当事人主要从事餐饮业。2017年5月18日我局执法检查发现,该餐饮店未配套建设水污染治理设施,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餐厨废水经隔油、隔渣池简单处理后,流经附近洪渠排入永和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一条 新概念烧烤店(刘丽娜) 1.停止该项目生产或者使用;
2.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
2017/06/16
增环罚〔2017〕189号 涉嫌水污染 当事人主要从事餐饮业。2017年5月18日我局执法检查发现,该餐饮店未配套建设水污染治理设施,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餐厨废水经隔油、隔渣池简单处理后,流经附近洪渠排入永和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一条 味之源私房菜(张传荣) 1.停止该项目生产或者使用;
2.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
2017/06/16
增环罚〔2017〕190号 涉嫌水污染 当事人主要从事餐饮业。2017年5月19日我局执法检查发现,该餐饮店未配套建设水污染治理设施,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餐厨废水经隔油、隔渣池简单处理后,流经附近洪渠排入永和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一条 金顺园明火烧鸡店(廖泽才) 1.停止该项目生产或者使用;
2.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
2017/06/16
增环罚〔2017〕191号 涉嫌水污染 当事人主要从事餐饮业。2017年5月19日我局执法检查发现,该餐饮店未配套建设水污染治理设施,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餐厨废水经隔油、隔渣池简单处理后,流经附近洪渠排入永和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一条 大碗汤快餐店(梁建周) 1.停止该项目生产或者使用;
2.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
2017/06/16
增环罚〔2017〕192号 涉嫌水污染 当事人主要从事餐饮业。2017年5月19日我局执法检查发现,该餐饮店未配套建设水污染治理设施,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餐厨废水经隔油、隔渣池简单处理后,流经附近洪渠排入永和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一条 福建沙县小吃 1.停止该项目生产或者使用;
2.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
2017/06/16
增环罚〔2017〕193号 涉嫌水污染 当事人主要从事餐饮业。2017年5月18日我局执法检查发现,该餐饮店未配套建设水污染治理设施,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餐厨废水经隔油、隔渣池简单处理后,流经附近洪渠排入永和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一条 广州市增城裕丰美食 1.停止该项目生产或者使用;
2.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
2017/06/16
增环罚〔2017〕194号 涉嫌水污染 当事人主要从事餐饮业。2017年5月18日我局执法检查发现,该餐饮店未配套建设水污染治理设施,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餐厨废水经隔油、隔渣池简单处理后,流经附近洪渠排入永和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一条 财记汕头牛肉火锅店 1.停止该项目生产或者使用;
2.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
2017/06/16
增环罚〔2017〕195号 涉嫌水污染 当事人主要从事餐饮业。2017年5月19日我局执法检查发现,该餐饮店未配套建设水污染治理设施,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餐厨废水经隔油、隔渣池简单处理后,流经附近洪渠排入永和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一条 广州市增城鸿福食坊 1.停止该项目生产或者使用;
2.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
2017/06/16
增环罚〔2017〕196号 涉嫌水污染 当事人主要从事餐饮服务业。2017年5月19日我局执法检查发现,该餐饮店未配套建设水污染治理设施,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餐厨废水经隔油、隔渣池简单处理后,流经附近洪渠排入永和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一条 广州市增城车枫田酒家 1.停止该项目生产或者使用;
2.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
2017/06/16
增环罚〔2017〕197号 涉嫌水污染 当事人主要从事汽车维修、美容、喷漆、清洗。2017年5月18日我局执法检查发现,该店未配套建设水污染治理设施,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洗车废水经简单过滤处理后,流经附近洪渠排入永和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一条 广州市龙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1.停止该项目生产或者使用;
2.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
2017/06/16
增环罚〔2017〕198号 涉嫌水污染 当事人主要从事汽车清洗、保养、装潢。2017年5月18日我局执法检查发现,该店未配套建设水污染治理设施,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洗车废水经简单过滤处理后,流经附近洪渠排入永和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一条 广州市增城景顺汽车美容护理中心 1.停止该项目生产或者使用;
2.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
2017/06/16
增环罚〔2017〕199号 涉嫌水污染 当事人主要从事汽车轮胎平衡及修补、汽车美容装潢维修。2017年5月18日我局执法检查发现,该店未配套建设水污染治理设施,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洗车废水经简单过滤处理后,流经附近洪渠排入永和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一条 增城市岗丰汽车美容中心(童春燕) 1.停止该项目生产或者使用;
2.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
2017/06/16
增环罚〔2017〕200号 涉嫌违反“三同时”制度 当事人从事纸箱加工生产经营。2017年5月22日我局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在未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防治设施竣工验收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建设上述项目,并于2012年6月投入生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广州明亿纸制品有限公司 1.停止该项目生产或者使用;
2.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
2017/06/16
增环罚〔2017〕201号 涉嫌水污染 当事人从事农副食品加工业,主要从事生猪、牛屠宰。2017年5月10日我局执法检查发现,该企业未配套建设水污染治理设施,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屠宰废水经沉淀池简单处理后排出场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一条 广州永和肉食加工有限公司 1.停止该项目生产或者使用;
2.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
2017/06/16
增环罚〔2017〕202号 涉嫌违反固废管理规定 上述四位当事人郭地科、郭海峰、魏远权、魏远洋于2016年10月15日及之前,利用车辆运输先后在增城派潭镇利迳村石屋社原江北水泥厂非法倾倒、丢弃废机油渣(经核实,该物品属于危险废物中的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类,类别为HW08)。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十二款 郭地科、郭海峰、魏远权、魏远洋 1.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2.处罚款人民币6万元。
2017/06/16
增环罚〔2017〕203号 涉嫌水污染 当事人从事餐饮业经营。2017年5月5日我局执法检查发现,该餐饮店未配套建设水污染治理设施,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餐厨废水经过隔油隔渣池简单处理后,流经下水道排入增江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一条 广州市增城智好美美食农庄 1.停止该项目生产或使用;
2.处罚款人民币10万元。
2017/06/16
增环罚〔2017〕204号 涉嫌水污染 当事人从事餐饮业经营。2017年5月9日我局执法检查发现,该餐饮店未配套建设水污染治理设施,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餐厨废水经过隔油隔渣池简单处理后,流经下水道排入增江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一条 广州市增城润逢美食店 1.停止该项目生产或使用;
2.处罚款人民币10万元。
2017/06/16
增环罚〔2017〕205号 涉嫌水污染 当事人从事餐饮业经营。2017年5月9日我局执法检查发现,该餐饮店未配套建设水污染治理设施,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餐厨废水经过隔油隔渣池简单处理后,流经下水道排入增江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一条 广州市增城运景美食店 1.停止该项目生产或使用;
2.处罚款人民币10万元。
2017/06/16
增环罚〔2017〕206号 涉嫌违反“三同时”制度 当事人从事汽车维修(包括喷漆)。2017年5月2日我局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在未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防治设施竣工验收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建设上述项目,并于2016年8月投入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喷漆废气、机械噪声等污染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广州市增城贵金汽车修理部 1.停止该项目生产或者使用;
2.处罚款人民币4万元。
2017/06/16
增环罚〔2017〕207号 涉嫌违反“三同时”制度 当事人从事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017年3月27日我局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在未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防治设施竣工验收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建设上述项目,并于2017年1月投入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研磨废水、橡胶气味、机械噪声等污染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广州爱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停止该项目生产或者使用;
2.处罚款人民币4万元。
2017/06/16
增环罚〔2017〕208号 涉嫌违反“三同时”制度 当事人从事加工五金产品(五金喷漆加工)。2017年4月18日我局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在未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防治设施竣工验收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建设上述项目,并于2013年8月投入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生产废水、喷漆废气等污染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广州市增城麟翔五金加工店 1.停止该项目生产或者使用;
2.处罚款人民币4万元。
2017/06/16
增环罚〔2017〕209号 涉嫌违反“三同时”制度 当事人从事纺织服装、服饰业(服装工艺加工)。2017年4月19日我局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在未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防治设施竣工验收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建设上述项目,并于2008年投入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印花涂料废气、清洗印板废水等污染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广州市增城花域服装工艺加工厂 1.停止该项目生产或者使用;
2.处罚款人民币4万元。
2017/06/16
增环罚〔2017〕210号 涉嫌违反“三同时”制度 当事人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废塑料拉粒)。2017年4月13日我局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在未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防治设施竣工验收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建设上述项目,并于2014年11月投入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熔胶废气等污染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广州市雄浩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1.停止该项目生产或者使用;
2.处罚款人民币4万元。
2017/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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