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2020年1月)
一、监测情况
2020年1月,增城区监测1个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柯灯山水厂水源,为地表水水源(河流型)。
(一)监测点位
柯灯山水厂取水口上游100米处设置监测断面。
(二)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4项)、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62项。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进行评价。基本项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评价,补充项目、特定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方法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果
柯灯山水厂水源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Ⅱ类标准,水质达标,详细水质情况见表1。
表1 2020年1月增城区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
备注:
1. 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是指通过输水管网送到用户,具有一定取水规模(供水人口一般大于1000人),且经生态环境部门确定为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的在用、备用和规划水源。
2. 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和饮用水的区别: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为原水,居民饮用水为末梢水,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经自来水厂净化处理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后,进入居民供水系统作为饮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