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增城市兴禾旺塑胶五金电子厂五金电子零部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
增环管验〔2017〕30号
增城市兴禾旺塑胶五金电子厂: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增城市兴禾旺塑胶五金电子厂五金电子零部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增城市兴禾旺塑胶五金电子厂位于增城区新塘镇夏埔开发区,项目租用增城区新塘镇夏埔开发区十一街6号厂房首层(部分两层),主要生产设备有:冲床43台、磨床10台、空压机2台、P/G机2台、线割机2台、钻床2台、火花机1台。年产五金电子零部件3亿个。我局于2014年10月16日以“增环评〔2014〕134号”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批复。
该项目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如下:项目生活污水及厨房含油污水经半地埋式生化处理设施(设计处理量20m3/日)处理达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中较严者,后排入温涌。五金打磨车间产生的金属粉尘经水喷淋塔处理;注塑车间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咐塔处理;厨房产生的油烟废气经静电除油烟装置处理高空排放。噪声源已经采取相应的隔声、吸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 餐厨垃圾与废油脂属于严控废物交由有资质公司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关标准及环评批复要求(环美环测2017年第051710号)。
经审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其批复要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二、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应当加强环境保护管理,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各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检查、维护、更新,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广州市增城区环境保护局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