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广州增城市广英服装有限公司锅炉改造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
增环管验〔2017〕12号
广州增城市广英服装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广州增城市广英服装有限公司锅炉改造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广州增城市广英服装有限公司位于增城区新塘镇沙埔青怡大道,项目主要为:锅炉改造工程,新安装一台20吨燃烧生物质燃气锅炉替代原10吨、6吨、4吨(合共20吨)锅炉,被替代的锅炉按有关要求停止使用。我局于2015年12月10日以“穗增环函〔2015〕485号”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批复。
该项目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如下:锅炉使用生物质制气作为燃料,废气经麻石水膜除尘+不锈钢塔脱硫设施处理后45米高空排放。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关标准及环评批复要求(环美环测2017年第032007号)。
经审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其批复要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二、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应当加强环境保护管理,严格执行各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检查、维护、更新,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广州市增城区环境保护局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