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广州市辉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云山诗意花园D区竣工环境保护预验收的意见
增环预验〔2017〕20号
广州市辉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广州市辉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云山诗意花园D区竣工环境保护预验收的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提出预验收意见如下:
一、广州市辉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云山诗意花园D区位于增城区荔城街新联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6栋32层住宅楼(自编号8#-13#)、2栋1层商业(自编号E、H)、2栋2层商业(自编号D1、D2)、地下室2层(自编号P2)。我局于2014年1月21日以“增环评〔2014〕6号”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批复。
该项目已经落实的污染防治措施包括:生活污水已接驳市政管网排入荔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水务局排水许可证号:穗增水排证许准〔2016〕第02号)。住户厨房产生的油烟经内置烟道引至楼顶天面排放;地下车库机动车尾气经通风换气装置引至地面排放;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二、鉴于项目通过环保验收后方可办理备案手续等实际情况,根据原国家环保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环境管理问题的复函”(环发〔1999〕154号),同意该项目先行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预验收。
三、项目投入使用后入住率达到75%以上,按规定向我局申请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广州市增城区环境保护局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