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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增城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2025-08-13 来源: 区统计局
    【字号: 分享

    广州市增城区统计局

    广州市增城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8月12日)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区第三产业(不含金融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1]21909个,从业人员6.85万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0倍和78.3%。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66.4%,零售业占33.6%。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69.9%,零售业占30.1%(详见表4-1)。

    表4-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21909

    68498

    批发业

    14543

    47904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358

    1109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1139

    5829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4762

    12272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511

    1428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176

    1117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3763

    12749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2601

    9819

    贸易经纪与代理

    100

    233

    其他批发业

    1133

    3348

    零售业

    7366

    20594

    综合零售

    350

    1255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800

    1925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2248

    3505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308

    859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603

    1647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623

    4507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550

    1468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826

    2284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1058

    3144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8.8%,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4%,外商投资企业占0.2%。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7.7%,港澳台投资企业占1.5%,外商投资企业占0.4%(详见表4-2)。

    表4-2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21909

    68498

    内资企业

    21642

    66930

    港澳台投资企业

    87

    1028

    外商投资企业

    36

    291

    其他统计类别

    144

    249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390.84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4.6倍;负债合计2251.8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5.3倍。

      2023年,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3878.48亿元,比2018年增长7.3倍(详见表4-3)。

    表4-3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亿元)

    负债合计(亿元)

    营业收入(亿元)

    合 计

    2390.84

    2251.82

    13878.48

    批发业

    2286.05

    2159.09

    13612.58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26.72

    23.50

    154.72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66.82

    52.32

    122.27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76.58

    68.09

    116.47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17.99

    7.73

    13.53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8.06

    5.82

    10.55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1921.97

    1843.18

    12171.17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142.05

    135.80

    993.44

    贸易经纪与代理

    1.56

    1.44

    1.23

    其他批发业

    24.31

    21.20

    29.19

    零售业

    104.79

    92.74

    265.90

    综合零售

    3.56

    2.54

    6.74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5.69

    4.91

    6.07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9.92

    9.81

    8.49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2.18

    1.88

    2.46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5.86

    5.43

    5.49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41.16

    35.62

    101.90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6.25

    4.92

    5.63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10.49

    8.88

    8.56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19.67

    18.75

    120.56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1398个,从业人员1.30万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2倍和81.4%(详见表4-4)。

    表4-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1398

    13032

    道路运输业

    669

    7205

    水上运输业

    26

    190

    航空运输业

    3

    3

    管道运输业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290

    1536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319

    3374

    邮政业

    91

    724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7.9%,港澳台投资企业占1.7%,外商投资企业占0.4%。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6.7%,港澳台投资企业占3.0%,外商投资企业占0.4%(详见表4-5)。

    表4-5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1398

    13032

    内资企业

    1368

    12599

    港澳台投资企业

    24

    385

    外商投资企业

    6

    48

    其他统计类别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27.91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67.9%;负债合计200.33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50.0%。

      2023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8.46亿元,比2018年增长2.7倍(详见表4-6)。

    表4-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亿元)

    负债合计亿元)

    营业收入亿元)

    合 计

    327.91

    200.33

    88.46

    道路运输业

    186.81

    127.74

    47.37

    水上运输业

    1.90

    1.04

    1.67

    航空运输业

    0.02

    ... 

    ... 

    管道运输业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75.53

    18.76

    18.25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61.55

    50.89

    15.77

    邮政业

    2.10

    1.88

    5.40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1494个,从业人员1.42万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1倍和71.7%。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22.3%,餐饮业占77.7%。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36.7%,餐饮业占63.3%(详见表4-7)。

    表4-7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1494

    14151

    住宿业

    333

    5197

    旅游饭店

    63

    3524

    一般旅馆

    178

    1249

    民宿服务

    65

    333

    露营地服务

    8

    13

    其他住宿业

    19

    78

    餐饮业

    1161

    8954

    正餐服务

    811

    5109

    快餐服务

    71

    146

    饮料及冷饮服务

    94

    656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45

    660

    其他餐饮业

    140

    2383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8.9%,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8%,外商投资企业占0.3%。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2.9%,港澳台投资企业占4.0%,外商投资企业占3.1%(详见表4-8)。

    表4-8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1494

    14151

    内资企业

    1478

    13149

    港澳台投资企业

    12

    567

    外商投资企业

    4

    435

    其他统计类别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97.87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87.1%;负债合计95.48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1倍。

      2023年,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7.30亿元,比2018年增长1.3倍(详见表4-9)。

    表4-9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亿元)

    负债合计亿元)

    营业收入亿元)

    合 计

    97.87

    95.48

    27.30

    住宿业

    88.47

    87.60

    12.40

    旅游饭店

    84.31

    84.72

    9.72

    一般旅馆

    3.51

    2.38

    2.04

    民宿服务

    0.57

    0.43

    0.47

    露营地服务

    ... 

    ... 

    0.01

    其他住宿业

    0.07

    0.07

    0.15

    餐饮业

    9.40

    7.89

    14.91

    正餐服务

    5.96

    5.08

    9.0

    快餐服务

    0.12

    0.05

    0.23

    饮料及冷饮服务

    0.45

    0.49

    0.96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0.94

    0.60

    1.51

    其他餐饮业

    1.93

    1.67

    3.21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2290个,从业人员0.77万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2倍和1.1倍(详见表4-10)。

    表4-10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2290

    7693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96

    380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362

    1072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832

    6241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0%,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8%,外商投资企业占0.3%。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8.8%,港澳台投资企业占1.0%,外商投资企业占0.2%(详见表4-11)。

    表4-11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2290

    7693

    内资企业

    2266

    7601

    港澳台投资企业

    18

    78

    外商投资企业

    6

    14

    其他统计类别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4.78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6.3倍;负债合计32.58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5.7倍。

      2023年,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2.79亿元,比2018年增长2.4倍(详见表4-12)。

    表4-1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亿元)

    负债合计(亿元)

    营业收入(亿元)

    合 计

    44.78

    32.58

    22.79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1.21

    0.94

    1.28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2.95

    3.02

    3.02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0.62

    28.62

    18.50

      五、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3280个,比2018年末增长59.8%。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243个,比2018年末下降23.3%;物业管理企业1030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1089个,分别比2018年增长99.2%和13.4%。

      2023年末,全区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3.25万人,比2018年末增长60.1%。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0.43万人,比2018年末下降38.2%;物业管理企业1.85万人,比2018年末增长2.0倍;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0.57万人,比2018年末下降5.1%(详见表4-13)。

    表4-13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3280

    32481

    房地产开发经营

    243

    4335

    物业管理

    1030

    18505

    房地产中介服务

    1089

    5715

    房地产租赁经营

    815

    3676

    其他房地产业

    103

    250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7.7%,港澳台投资企业占1.9%,外商投资企业占0.3%。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7.5%,港澳台投资企业占1.8%,外商投资企业占0.7%(详见表4-14)。

    表4-14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3280

      32481

    内资企业

      3206

      31685

    港澳台投资企业

      63

      572

    外商投资企业

      11

      224

    其他统计类别

      —

      —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区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344.94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30.3%。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4635.60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0.6%;物业管理企业70.11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13.1%;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59.53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6倍。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3936.45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4.3%。

      2023年,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96.42亿元,比2018年增长24.8%(详见表4-15)。

    表4-15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亿元)

    负债合计(亿元)

    营业收入(亿元)

    合 计

    5344.94

    3936.45

    496.42

    房地产开发经营

    4635.60

    3446.51

    426.66

    物业管理

    70.11

    61.62

    27.59

    房地产中介服务

    59.53

    48.65

    11.08

    房地产租赁经营

    502.95

    321.93

    30.66

    其他房地产业

    76.74

    57.74

    0.44

      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1014个,从业人员4.77万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67.5%和19.7%。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8.3%,商务服务业占91.7%。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9.1%,商务服务业占90.9%(详见表4-16)。

    表4-1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11014

    47655

    租赁业

    918

    4334

    商务服务业

    10096

    43321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3%,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4%,外商投资企业占0.1%。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8.9%,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3%,外商投资企业占0.7%(详见表4-17)。

    表4-17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11014

    47655

    内资企业

    10935

    47148

    港澳台投资企业

    46

    151

    外商投资企业

    16

    334

    其他统计类别

    17

    2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075.76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2.0%。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4.00亿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041.76亿元,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6倍和9.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545.87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92.9%。

      2023年,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54.52亿元,比2018年增长1.8倍(详见表4-18)。

    表4-18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亿元)

    负债合计(亿元)

    营业收入(亿元)

    合 计

    1075.76

    545.87

    154.52

    租赁业

    34.00

    28.19

    15.38

    商务服务业

    1041.76

    517.68

    139.14


    注: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注释:

      [1]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3]铁路运输业由铁路部门普查登记,数据无法分劈到区级。

      [4]金融业由部门普查并直报国务院经普办,上级普查机构未反馈分区金融业企业法人数据,因此本公报不含金融业。

      [5]“…”表示数据不足该表最小单位。

      [6]“—”表示该项统计指标数据不详或无该项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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