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派潭镇白水寨大道人行天桥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派潭镇白水寨大道人行天桥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派府函〔2025〕417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推进环南昆山—罗浮山县镇村高质量发展引领区建设,原则同意派潭镇白水寨大道人行天桥建设工程项目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04-440118-04-01-978564)。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派潭镇高滩片区。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天桥平面按弧线形布置,跨越白水寨大道(二级公路),全长约 150m,钢箱梁主桥净宽为 800cm,主线桥采用道通行,天桥两侧设置钢筋混凝土步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桥梁、电气、景观等工程。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2635.2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162.0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47.68万元(其中建设用地费50万元),预备费125.49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由区财政资金安排解决。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建设。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七、涉及古树名木和历史文化名城、名村(传统村落)、街区,以及历史地段、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以及征地拆迁的项目,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关于派潭镇白水寨大道人行天桥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