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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粤府办〔2020〕10号)要求,增城区公布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第一批)。

基层政务公开

关于中新镇城北涌河口段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5-07-04 11:21
来源: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关于申请审批中新镇城北涌河口段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城北涌防洪排涝体系,稳定出口河势,提高河涌防洪排水能力和加强河道巡查管理,原则同意中新镇城北涌河口段整治工程项目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02-440118-04-01-525719)。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增城区中新镇大田村。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堤防工程级别为4级。堤岸边坡防护治理总长约300米,新建白苏塘桥至城北涌河口巡河检修通道,总长约1100米。坡脚采用格宾石笼基础并配以抛石护脚,河堤堤身采用连锁式生态砖草皮护坡,配套设置堤防底部反滤土工布等,防止水流带走边坡土颗粒。根据现状地形修建巡河检修通道,宽度3米。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648.2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37.0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86.77万元(含建设用地费113万元),预备费24.46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由专项债资金和中新镇财政资金安排解决。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建设。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七、涉及古树名木和历史文化名城、名村(传统村落)、街区,以及历史地段、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以及征地拆迁的项目,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关于中新镇城北涌河口段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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