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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拟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

2024-01-25   来源: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

(2024年第4期)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食品经营者终止食品经营,食品经营许可被撤回、撤销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被吊销的,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销手续”及《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的,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注销手续:(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食品经营许可的其他情形。”现将拟注销后附列表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个工作日。相关经营者如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请与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020-82631829)。

  自公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未到我局办理相关手续的,我局将依法注销其《食品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示。



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5日  


拟注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序号

经营者名称

经营场所

许可证编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有效期限

拟注销原因

1

广州市增城清辉美食店

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新市路2号

JY24401180231003

林清辉

2023-08-14至2028-08-13

根据实地检查,食品经营者终止食品经营,在30个工作日内未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销手续

2

广州市增城茶吉米饮品店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荔城大道14号首层

JY24401180235375

胡惠琦

2023-09-07至2028-09-06

根据实地检查,食品经营者终止食品经营,在30个工作日内未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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