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办公大楼消防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询价公告
一、项目名称
消防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二、采购人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旨在为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光明西路108号的消防系统提供全面、专业的维修和保养服务,确保办公大楼消防设备安全运行,保障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同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安全标准。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项目目标
1、确保消防系统始终处于正常、可靠的工作状态。从而保障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规要求。
3、预防火灾风险,提高应急能力。
4、通过定期维护和检查,预防潜在安全隐患。
(二) 项目范围
办公大楼消防系统供配电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供水设施、消防栓灭火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急广播系统、消防专用电话、防火分离实施、干粉灭火器系统、灭火器等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技术服务。
(三)服务内容
日常维保服务
1. 定期巡检保养:按照《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2010)等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内容、程序等要求,对约定范围内的建筑消防设施开展每月一次例行检查、维护、保养、测试等技术服务。
2. 安全性能检测:定期 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探测器(烟感、温感等)、手动报警按钮功能是否正常;测试系统联动功能(如报警后声光警报、消防广播启动等);清洁探测器,避免灰尘或污渍导致误报;检查喷淋泵、稳压泵、水箱、管道及阀门状态; 测试末端试水装置,确保水压正常; 测试室内外消火栓水压及出水能力; 维护消防水泵,确保启动正常;测试排烟风机、送风机的启停和风量。
应急服务流程
1.故障快速抢修:设立24小时应急服务热线,确保全天候响应。在接到消防报障通知后,维保人员将在1小时内迅速抵达现场,凭借专业技术和丰富经验,快速诊断故障原因并开展抢修工作,减少对用户正常使用的影响。
2. 系统恢复与测试:恢复后全面测试,确保消防系统联动正常(如烟感触发喷淋、广播启动等)。
专业作业管理
1. 人员资质要求:所有现场作业人员均持有有效的《消防设施操作员资格证》(维修保养方向),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操经验。作业时严格执行双人作业制度,确保作业过程中相互监督、协同配合,保障作业安全与质量。
2. 安全防护措施:作业人员在现场作业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隔离作业区域,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同时,规范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进行全面管控,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报告与档案管理
1. 维保记录提供:每次维保工作完成后,及时向使用单位提交详细的维保记录,记录内容包括维保项目、检查结果、更换配件情况等,确保使用单位随时了解消防系统维保状况。
2. 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消防系统应当符合《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等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内容、程序等要求。每次例行检查、维护、保养、测试等技术服务。执业人员维护保养时应当认真如实填写《建筑消防设施维修记录表》,客观、如实出具项目维修记录表,维护保养符合《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等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内容、程序等要求,甲方在项目维修记录表签名确认验收。
五、项目服务期限
项目服务期限:(20个月)2025年9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
六、采购方式及预算
本项目采用询价方式采购。本项目最高限价为4.16万元,资金来源为区财政拨款,本年度预算金额为1.25万元,所需跨年度款项资金将纳入下一年度财政预算编制工作编报数据中,最终预算指标金额以区财政批复数为准。
七、付款方式
本项目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中标后合同金额以中标价为准。
本项目付款方式:本项目分三期支付。第一期:签订维护保养合同生效后,乙方向甲方提出请款申请,甲方于财政拨款到位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人民币1.25万元;第二期:服务期满9个月,服务质量经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出请款申请,甲方于财政拨款到位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50%的合同款;第三期:服务合同期满,服务质量经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出请款申请,甲方于财政拨款到位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剩余款项(即合同总额扣减第一、二期已付款金额)。
项目阶段工作完成并提交维保记录后凭以下资料申请付款:
(1)合同;
(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3)完成约定的项目维保记录。
八、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接受非中小微企业报价响应。
(四)中标方不得对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
九、评审方法
本次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十、报价时间
自2025年8月11日起至2025年8月15日止(工作日),每天9:00至12:00,14:00至18:00止。各参加报价单位根据项目需求制定报价方案,于报价时间截止前将密封(封口处加盖公章)的报价文件送到我局,逾期不收。报价方案需包含公司简介与资质、《中小企业声明函》、项目经费报价表等内容。
十一、联系方式
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光明西路108号
联系人:范生
电 话:020-82629839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2025年8月11日